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我市制定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立全市交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方案》明确,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我市将在交运行业内建立市、县两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根据部署,2012年,我市将启动该体系试点建设,市港口管理局、公路管理局、地方海事局、长江马鞍山海事处和交通质监局在所辖范围内选择1至2个二级机构或重点企业开展试点;2013年全面推广普及,2014年巩固提高。工作内容包括:摸清底数,实施分类分级监管;规范管理,制定隐患排查标准;上下互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系统;强化监管,建立动态化的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