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有着近十万名从业人员的马鞍山市建筑业召开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签订了《马鞍山市建筑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此次工资集体协商由市建筑业协会代表企业方与市建筑业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进行。双方分别选派10名协商代表,围绕该市建筑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工资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办法等议题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形成了《马鞍山市建筑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该合同约定马鞍山市建筑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00元,同时约定在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的情况下,职工年度工资增幅不低于10%。双方还约定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应当“月支付、月结清”,并将工资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
为有效维护广大建筑工人经济权益,促进建筑企业健康发展,马鞍山市总工会、市住建委、市建管处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建筑行业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起草过程中,多次走访企业,在职工中广泛调查研究,听取企业经营者意见,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筑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有望结束马鞍山市建筑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不统一,工资支付办法不一致等问题。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建筑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