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须先价格备案 市政务服务中心两个工作日办结

作者:孙军
内容:

  日前召开的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工作会议透露,我市商品房销售必须先价格备案后销售,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每期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一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受理办结。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市物价局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每期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一律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受理办结。备案时限由原来的五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工作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材料齐全的即来即办。

  据市物价局信息显示,今年前五个月,我市有24家企业共报备50个批次的楼盘。其中初次备案27个批次,备案面积为565437平方米、备案平均价格为6164元/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 6 %。同时,销售价格下调重新备案的现象明显增多,共有27个批次,5家楼盘价格整批下调,下调幅度最高达到27%。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