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作者:孙军
内容: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员二届九次会议研究,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印发通知,自6月18 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我市最高贷款限额由现行的40万元上调至45万元。
通知具体规定为:市区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为45万元,单方缴存为30万元;当涂、含山、和县三县夫妇双方缴存公积金的上调为35万元,单方缴存为24万元。但具体实际贷款额应根据所购住房、申请人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
  此次我市公积金贷款限额的提高,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比现状,结合市场需求而作出的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的提高,旨在扶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