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管处开展对在建工程钢筋质量的专项检查

作者:孙军
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加强对进场钢筋的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不合格的钢筋进入现场用于建筑工程,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质函〔2012〕598号)文件”《关于开展在建工程钢筋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市建管处自2012年6月20日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钢筋质量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分企业自查、市县抽查二个阶段进行。自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工程所用钢筋质量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比率要达到在建工程的100%,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我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商品房开发项目全数抽查,其它在建工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现场存有不合格钢筋的,一律进行全数退场处理,同时我市将对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未认真履行质量责任,未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对进场钢筋进行复试检验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特别是对在自查中刻意隐瞒不报发现的问题,企图蒙混过关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