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县通过“两个”坚持,“一个”加强,围绕“五个方面”等举措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巩固家电下乡监管年活动成果,确保家电下乡工作圆满收官。
一是坚持“财政先审核,网点后录入,财政再补贴”的补贴程序不变。全县所有网点,农户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同时,由农户将购买信息资料送到财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在送审清单上签字确认,以示明确责任;坚持“与网点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和收取经营、工作保证金制度”不变。强化网点责任。继续与各销售网点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并分别缴纳保证金5000元,重点督促各销售网点完善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货台账,切实规范守法经营。对销售网点存在不良行为的,将责令限期改正、扣留保证金、直至关闭网点。强化考核奖惩。财政分局(所)要确定专人分管,节假日要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继续实行镇财政监管人员工作保证金制度,每人缴纳1000元,年终考核无工作失误的,予以退还,对财政监管工作做得好的县财政按每人1000元配套给予奖励。
二是加强家电下乡监管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对从事家电下乡监管人员加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指导所辖区备案网点业务操作。邀请安徽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讲师授课,重点讲解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升级版本的录入、查询和管理方法,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以及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货台账管理软件的操作方法和程序。通过以会代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除常规宣传外,积极参与县民生办开展的演讲比赛、摄影比赛、送戏送电影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利用赶集入市和动员各级各种宣传工具进行集中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
四是加大资金兑付力度,确保资金安全。县财政克服一切困难,积极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兑付。各镇财政分局(所)在保证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建立保持资金较快兑付进度的长效工作机制,每月与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清算,压缩清算日期,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月度兑付率为100%。
五是加强工作监查和网点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家电下乡网点。新增网点,由县商务、财政两家共同研定;防止提前终止政策执行。在2012年11月30日前,任何网点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开展常规检查。继续实行月度检查制度,动态监控网点情况,对销售异常的网点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网点是否建立进销存台帐、标识卡管理是否规范、代垫直补手续是否齐全、申领补贴档案是否合格等情况;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并通过政府网站和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投诉,及时处理解决问题;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正,并作为下次检查重点,对屡不改正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照所签订的守法经营责任书上的条款进行惩罚,直至扣留全部保证金;对网点盗取农户信息,虚假销售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备资格。
六是加大回访力度。严格执行家电下乡相关规定,对农户送审的,当场做好电话回访记录,对网点电话报审的,及时进行电话回访,确保电话回访真实性。此外,加强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自年初开始,要求各镇把档案管理工作摆上日程,抽出人员,集中时间进行整理,确保资料齐全、及时建档、摆放有序,查找便利;开辟专门场所存放档案资料,永久保存,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