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2年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启动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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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在市房改办了解到,7月23日起至8月5日,我市2012年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将进入集中申请受理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此期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据介绍,7月,我市第四次调整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限制标准,即由原来的7200元调整为9000元,各县的限制标准则由各县人民政府自行制定。按照现行政策要求,今年市区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必须同时符合“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在9000元以下”三个条件。

  廉租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仍维持2011年政策不变。其中,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廉租住房补贴则按保障的面积标准与家庭现住房面积差发放,低保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2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补贴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