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分析

作者:孙军
内容: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积极拓展住房公积金实施面,督促机关事业单位为聘用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从此次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年检情况来看,我市近50%的机关事业单位已全员为聘用人员缴存公积金,近40%的机关事业单位只为部分聘用人员缴存公积金,近10%的机关事业没有为聘用人员缴存公积金。从反馈的信息及了解情况来看,这些单位没有为聘用人员全员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单位经费紧张,预算中没有核拨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专项费用;(二)少数单位领导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之甚少,认为无需为聘用人员缴存公积金,有的甚至把不缴公积金写进了聘用人员的劳务合同;(三)不少聘用人员不敢向单位主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单位及工会组织对聘用人员缺乏关爱。对此,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分类指导,督促建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