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我市中心城区2250亩用地

作者:魏莹
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8号)要求,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按规定需报国务院审批。今年虽然是第一次开展此次工作,我们积极与兄弟地市进行联系,学习其工作方法,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项目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用多少、分多少”的要求,认真对2012年度城市建设用地进行逐宗梳理。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后,4月5上报省国土厅,一次性审查通过,19日上报国土资源部。619,国务院批准我市中心城区2250亩用地。我局已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用地规模,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目前,材料已上报省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