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生命线。把好这一生命线,是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的核心所在,为确保这一生命线真正落到实处,我县已建立了程序规范、准入公开、严密完善的申请审核体系和完整的分配制度。
一是确定了合理的准入标准。根据住房保障供应群体实际,分别确定收入控制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住房保障租金标准。今年和县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为7128 元,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标准均为16 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是逐步建立综合审查制度。今年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和政办〔2012〕10 号),对申请对象的审核由单纯的收入、住房审查逐步转向收入、住房、车辆、户籍、婚姻等综合情况审查。
三是规范分配程序。按照《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要求,我县今年严格执行“三级审查、两级公示”的政策,经过严格审查后确定保障对象,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现象。在公示环节上全面公布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等信息,并在项目现场安装、配置项目信息牌,详细介绍项目基本信息、概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竣工时间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按户建立管理档案,定期复核保障对象的收入财产状况、住房、户籍等情况;完善退出机制,坚决清退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保障对象;针对承租保障房的住户,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明确了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对入住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