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国税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统一部署,马鞍山市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9月份,该市将先进行模拟运行。
10月1日起“营改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省将在10月1日正式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据了解,近日,马鞍山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该市“营改增”试点主要参照上海的“1+6”模式进行,“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的六个分支领域,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鉴证咨询服务等。
目前,该市相关部门已开始全面系统摸排营业税、增值税等税源现状,以摸清税源家底,测算财力影响。8月底,该市国税部门将完成“营改增”纳税人各类基本信息的清理、甄别、认定、录入工作。
该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负责人表示,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增值税替代营业税,允许抵扣,将消除此弊端,有利于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纳税人减负受益多多
据统计,此次该市(含三县)属于“营改增”相关行业的纳税人共2153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33户,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2020户。在一般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90户,鉴证咨询服务8户,研发和技术服务10户,信息技术服务6户,物流辅助服务4户,文化创意服务10户,有形动产租赁服务5户。
作为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营业税改增值税在上海的试点给当地企业带来红利。从今年1月1日起,上海市已在包括交通运输、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等在内的诸多行业,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据上海财税部门统计,加入“营改增”试点的12.9万户企业中,有8.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实行了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先营业税5%的税率,税负降幅40%左右,成为“营改增”的最大受益者。统计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使得相关企业一季度整体减轻税负约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