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该区将正式启用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评估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不再采用评估机构个案评估。届时,凡申报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不低于计税参考价征税。
记者从市房产交易大厅了解到,“最低计税价格”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早在2007年,本市专门制定了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办法,在住宅类二手房采用数据库模型法,非住宅二手房采用个案评估法分别确定最低计税价格。如今,宁波市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对此前系统作了更换,强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据悉,今年8月起,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内二手房交易已经启用了该系统。
海曙区一家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评税系统的参考价比此前的评估价要高些。一旦有好的房源,有需求的购房者还是会出手的,不会因为不能钻税收漏洞就不买房。“而且我们也不支持客户采取报低价而逃税。”
楼市“阴阳合同”交易中并不少见
根据现行二手房交易税收政策,二手房转让需要缴纳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以一套总价100万元、不满5年的90平方米普通住房为例,交易双方需缴纳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税共7.6万元。这些款项的实际买单者一般均为购房者。
为了少缴税款,在二手房交易时,除了签署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阴阳合同”,将此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比如,将100万元的写成80万元,那办理纳税手续时,就能省下1.52万元。事实上,“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
但是,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运行后,一味报低价格可能通不过审核。根据规定,存量住房交易的计税价格,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合同成交价为依据。但申报成交价格低于系统计税参考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应按不低于计税参考价格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住房交易环节各项税款。
此外,由法院判决、裁定和仲裁机构裁决的住宅权属变更的,以判决书、裁定书的价格为计税价格;通过拍卖公司公开拍卖进行的住宅权属变更,以成交确认书载明的价格为计税价格。
另外,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中的计税价格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将根据甬城房地产市场变化进行更新。
“一房一价”,“底价”秘密不公开
评税系统给出的计税参考价是怎么来的?据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计税系统里每套房屋的计税参考价是在专门评估机构评估价的基础上调整得来。根据房屋所处地段、建筑结构、年限、朝向、楼层、配套状况、周边环境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产评估相关规范和标准评估得出。考虑到市场变化等其他因素,税务部门在评估价基础上再作一定幅度调整,最终得出每套房的“底价”。
计税参考价会不会公开?地税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参考价不会公布,如果公布相当于给市场暗示和指引,引导大家按照参考价格申报税费,就不能反映市场真实交易信息了;而且税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每套房计税底价,因此可以避免人为干涉。
(来源:马鞍山易房网 www.0555yi.com 马鞍山 房地产 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