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民生工程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民生工程横向协调推进机制,今年以来,我县建立民生工程会商督促通报制度,民生工程协调推进机制更加完善。
一是会商沟通制度。县民生办与县直有关部门实施开展会商交流。会商年度实施项目,提出项目选择建议,提请领导小组研究,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会商政策措施,制定民生工程相关配套文件;会商任务分解和计划下达,将目标责任和实施任务层层落实到单位、镇;会商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各环节资金运行效率。此外,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两家会商与多方会商、集中会商与分类会商相结合等方法,直面交流、及时沟通、共商对策,并及时将会商结果报各相关负责同志和相关股室,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是督促检查制度。县民生办配合县督查局、县直有关部门年中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通过检查工作机制情况,督促各镇强化协调推进力度;通过检查计划下达情况,督促工程项目早日开工建设;通过检查资金拨付情况,督促资金及时拨付到个人或用款单位;通过检查项目进展,督促各镇有序高效推动项目实施;通过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各镇打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通过检查建后管养,督促民生工程发挥最大惠民功效。县督查局、县民生办对各镇民生工程实施各环节进行全程跟踪、严格问效。
三是通报整改制度。自5月份起,县民生办每半个月通报一次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对全县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创新做法、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通报。有力推动政策措施完善和实施工作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