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再迎新利好 “洼地效应”助推经济发展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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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有关“营改增”试点话题在我市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而“10月1日前完成新旧税制转换”这一要求也让许多企业引颈期盼。9月6日下午,记者在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业务培训会议上获悉,当前我市的“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10月1日在全市实现税制转换的条件基本成熟。

  突出五个重点 加强部门协作

  “在前期加强对试点改革政策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今年初,财税部门就已对我市试点行业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初步调查摸底,国税部门目前也已完成了2000多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工作。”市财政局副局长、市营改增试点办公室副主任吴斌介绍。与此同时,财税部门分别对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国税局从8月15日起已经连续举办了6期培训班,对该项工作的背景、重点等事项进行了集中培训。

  为了确保10月1日在试点企业顺利开出第一份新的增值税发票,我市要求,当前在推进工作中着重突出税制转换重点、突出平稳运行、突出做实收入、突出减轻税负、突出经济发展,各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全力做好组织、宣传、培训、信息交接、技术支撑、政策保障、模拟运行、征管等各项工作。

  服务业发展再迎新利好 “洼地效应”助推经济发展

  在试点期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将在现行增值税17%的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现代服务业中除租赁有形动产适用17%的税率之外,其他均适用6%的税率。它对现代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减税非常明显,大大降低了下游接受服务的制造业成本。

  这意味着,服务业发展又迎来了一项利好政策,“它的实施将为我市当前正在全力推进的服务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这非常值得期待。”吴斌说。去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26.1%,仅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6.2%,与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营改增的实施将为服务发展带来极大利好,可以促进第二、第三产业的加快分工,为我市服务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

  市营改增试点办公室副主任、市国税局副局长朱守斌认为,营改增的实施非常有利于发展地方经济,将会带来“洼地效应”。因为它十分有利于促进制造业提升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