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当涂县完善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年内将开展村医准入与退出工作。建立村医到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退出和考核退出机制,促进村医队伍的新陈代谢、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在村卫生室工作。
准入对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男性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5周岁);在县内村级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经县卫生局注册的乡村医生,目前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并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实施步骤按核定基数、确认资格、考试、成绩公示、人员招用等环节进行。被招用人员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执业承诺保证书,实行绩效考核、优胜劣汰,结合乡村医生与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合同期原则为2年,期满考核合格重新续签。
退出机制:建立村卫生室人员到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退出机制,本次男性在1953年元月1日之前、女性在1958年元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员给予到龄退出;根据乡村医生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规定,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退出;落实村医养老保险政策。本次组合后的在岗村医和超龄退出的村医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到龄退出的村医,按每月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