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里多了几枚公章。”9月18日上午,接过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的授权委托书和印章,含山县林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汪强高兴之余坦言,他们的责任更大了,林头镇由此全面启动了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我省此次在全省范围挑选了8个乡镇作为试点,林头镇便是其中之一。
“权责会更明晰,体制会更顺畅,这将是我们镇加快发展的动力源。”在汪强看来,林头镇的发展正进入关键期,亟待解决目前存在的权力与责任不对等、事权与财力不匹配等困难和问题。他认为,此次改革可以帮助他们增强镇级财力、扩大管理权限、优化组织结构、强化公共服务,探索出与经济强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林头的工业化、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
因为伴随公章下放的是48项事权,意味着林头镇被依法赋予了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决策自主权。此次“扩权”将重点围绕项目审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社会管理、劳动保障、城管、食品安全等领域依法委托试点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审批许可和处罚权。含山县政府下放了县发改委、县经信委等14个部门的48项事权。
面对48项事权的下放,规范权力运行更关键。记者从市编办获悉,为推进改革,建立精简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林头镇将现有的行政、事业机构综合设置为8个工作机构。所有下放、委托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建设、规划、环保等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交由镇综合执法机构行使。同时,为简化审批服务环节,林头镇还将积极探索集中审批、定期审批、网上审批和流动便民等审批服务手段。
据了解,作为试点,林头镇除了要在财力保障、创新管理体制、公共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和强化外,还将承担起推进配套改革的任务,比如建设用地管理、户籍制度、人事制度等多项改革。
另悉,我市日前还确定了含山县清溪镇、和县乌江镇、当涂县黄池镇为市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目前正在拟定改革试点方案,有望在今年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