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家药品"明码实价示范店"落户"曼迪新"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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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我省首家药品“明码实价示范店”落户马鞍山旭日曼迪新有限公司大药房湖北路店。“明码实价示范店”7000多种药品价格实施“有一是一”、价品相符。

  实施“明码实价示范店”是市物价局创新工作的又一举措,旨在适应市场发展新形势需求,大力推进明码实价工作,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实施明码标价在杜绝暗地里“议价”、滋生价格欺诈等现象的同时,挤去了价格的水分,实施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市物价局局长马建亭介绍:“实施明码实价还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示范店在经营活动中必须按规定做到明码标价,在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的同时,实施‘明码实价’,所售的商品不讨价还价,必须以实际标示价格出售。”实施明码实价是推进企业价格诚信建设与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有机结合的有效方式,也是探索具有行业和企业特色的价格管理新途径和新方法。我省首家药品“明码实价示范店”落户曼迪新,为我市流通领域起到表率带头作用,以此推动全市明码实价工作。

  作为我省首家药品“明码实价示范店”——曼迪新大药房,近年来得益于我市良好的发展环境,企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2008年成为我市首批“价格诚信单位”,明码标价工作基础扎实。公司董事长冯登贵在授牌仪式现场郑重承诺,曼迪新明码实价示范店的7000余种药品严格履行不讨价还价、不随意调价、不虚构原价、不虚假广告。曼迪新将全力做好我省首家药品明码实价示范店,并将在曼迪新30家连锁店推行,实现药品明明白白标价、百姓明明白白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