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措并举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和管理,为留守儿童打造温馨之家。
为把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好、管理好,我市明确由市财政、市妇联给每个活动室配套2万元添置必要器材,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给每个活动室补助活动经费各1万元。每所新建活动室在省级下发2万元器材的基础上,市、县、乡三级财政再配套5万元设备和活动经费,切实保障活动室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市妇联坚持双月督查和季度调度会议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全市各级妇联为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开展捐书、捐物,招募“爱心妈妈”和“爱心小伙伴”等活动,协调爱心志愿者担任留守儿童安全监督管理员。市妇联组织机关妇委会结对帮扶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在活动室开展“听老党员讲故事”活动,举办免费培训班、安工大志愿者支教、“牵手留守流动儿童”等主题教育活动,丰富了留守儿童的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