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健全组织,加强领导。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经营、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及县药品批发企业还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领导和考核,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报表质量。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全县13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ADR直报员进行了培训。重点对如何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水平及正确填写不良反应报告表进行了讲解,同时还对报表存在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指导,提高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的报表水平。
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加强督导。该局充分利用日常监管之机,把收集、填写、上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重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工作进行督导,要求在完成报告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报告质量,提高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的比例,积极开展分析评价工作。
截止日前,共上报ADR病例报告573例,其中新的、严重的ADR病例121例,占报告数21%,在线注册呈报单位74家,镇以上医疗机构注册率100%,药品经营企业60家注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