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机构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评估工作,维护土地评估市场秩序,根据皖国土资[2011]77号《关于维护土地评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评估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就招标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具备在我市从事土地评估资质并已备案的,且有意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机构,可于2011年6月8日9时前将填写好的标书密封交至市土地发展中心办公室。由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和市土地发展中心对全部土地评估机构的报价进行审查,报价低的10家单位为候选单位。
2011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7日我中心的土地评估业务在此10家候选单位中随机选取。评估费用取上述10家单位报价的平均价。
标书可于2011年6月7日前至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办公室领取。
联系电话:0555-2373683
马鞍山市土地发展中心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