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楼市优惠终止仍然存在解读空间,中央或地方政府实有出台具体执行细则的必要,从这一角度来讲,楼市调控政策需要细化。原本今年楼市营业税优惠的执行期限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若到期不续政府也没有必要在到期之前明确表示“到期终止”(到期再续倒有必要),据此推理只能说明一个事实:中央政府对楼市调控有决心。所以近期中央政府如此频密的关注楼市就不难理解了。
另外,2005-2006年深圳一手住宅均价分别同比上涨17.38%和31.11%,国家相应出台了“国八条”和“国六条”;在2007年上半年深圳住宅价格涨幅超五成时,迎来了楼市“限外令”和“房贷新政”;若按楼市价格变化与调控政策力度的对比来看,基于2009年深圳一手住宅涨幅曾高达九成的事实,这一轮楼市调控政策还会深化。不过,鉴于金融危机后,过去楼市调控的各种措施均暂停或取消,此次调控只需逐步恢复过去的各种政策措施即可,除未达成“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目标外,估计政策调控均不会超出当年“国八条”和“国六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