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2月1日起,马鞍山对商品房预售方案和销售现场公示内容进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商品房销售秩序。
近日,马鞍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需按照统一格式,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明确上市预售进度,明确商品房项目中企业自留房屋、公建配套用房和用于预售的商品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报市住建委审查。
商品房销售现场应按规定公示的信息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销售信息、法规政策信息及相关证件信息。
公示的期限应自商品房销售之日起至全部销售完毕。所有公示信息应放置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遵循准确、真实、有效的原则。房地产企业在售楼现场公示的相关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并保持销售现场公示信息、房地产信息网站及网上签约系统所公示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据了解,该市住建委将加大对商品房销售现场的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规定制定商品房预售方案和在商品房预(现)售中未在现场进行公示、使用虚假或不规范标示误导购房者、公示内容不符合政策规定等行为,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实施处罚,确保购房者放心购房和买到放心房,让购房人不论到哪一个售楼现场,都能一目了然地了解开发企业、销售机构和参与销售人员的信息,了解开发项目的总体信息和拟购房屋的各项信息,通过对比,正确做出购房的决定,明明白白进行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