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花山区义务教育实现三个100% 交满意答卷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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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花山区教育局了解到,2012年,该区把由区承担的城市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制定了《花山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分配方案》,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且在公用经费的拨付中对薄弱学校进行了倾斜,确保各中小学正常运转,为区域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程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这份答卷中,三个100%尤为引人注目。2012年,花山区为城市中小学按照小学234元/生、中学330元/生的标准免杂费补助736.64万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53.17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拨付率100%。同时,公用经费继续保留区财政预算内安排的中小学定额,并按照一个教师每年2000元的标准执行(比上年度增加500元),市下放的中小学按照一个教师每年3000元和4000元的标准执行,共拨付公用经费619.14万元,拨付率100%。此外,该区按规定为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了教科书费用,免费提供教科书全年金额353.44万元,到位率100%,保证了全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各校建立了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了循环教科书的正常使用。今年秋季起,还在全区范围内免收学生作业本费,使义务教育真正实行“全免费”。

  据了解,花山区教育局还坚持对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把收费工作与学校考核挂钩;坚持每学期开学组织机关人员到联系点学校督查收费;每学期都会同区物价所对学校进行收费检查,严禁乱收费现象发生;在全区学校统一设立咨询台,统一设立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建立了《花山区教育局教育咨询与投诉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对收费的监督,进一步巩固提高了“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创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