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规划设计。按照全县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每个美好乡村示范点实际,统一制定美好乡村示范点建设规划,确定阶段性和年度支持重点,引导涉农资金整合。
二是统一项目申报。对于涉及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各镇、村结合当年美好乡村建设示范点,编制相关项目,于每年10月底前向县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申报下年度拟定的项目数量、总投资额、投资方向、项目类型。
三是统一资金管理。纳入年度美好乡村建设整合的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资金支付由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县美好办、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现场审核,根据工程进度提出付款意见报县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审定;县财政部门建立整合涉农项目内容及资金收支台账,动态反映美好乡村建设进度和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四是统一组织验收。项目计划批复下达后,相关镇、村(社区)按照美好乡村项目建设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县美好办、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资金管理部门,对照项目设计要求开展实地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当年美好乡村建设以奖代补奖励和年度目标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