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按照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统一管理政府投融资,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实行借、用、还一体化;推进项目统一建设,实施项目建设规划、立项、设计、招标、融资和建设“六分开”,规范业务流程;加强招标采购市场秩序管理,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各类资源价值最大化。通过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投融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管理三项体制改革,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是统一管理政府投融资,严格资金拨付。针对项目资金调度、工程建设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困难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成立市投融资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管理主体,整合投融资平台,组建市城投集团,实现借、用、还一体化运行机制。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管理,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的政府财政性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融资计划安排预算内资金、土地出让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实行先审计后付款,审计部门全程参与、跟踪审计,市城投集团按进度支付经费。
二是推进项目统一建设,规范业务流程。针对工程建设分散、指挥调度和协调力度不够和资金使用分割等问题,成立市城市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调整成立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实行基础设施工程和公益性项目建设集中统一管理。加大工程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制定《马鞍山市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设计、招标、投融资、建设“六分开”,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业务流程。
三是完善招标采购管理体制,加强标后监管。针对招标采购范围不广、管理和执法权责不统一及中介机构行业管理脱节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招标采购市场秩序管理,扩大招标采购范围,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将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大宗材料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户外广告使用权经营、文体公共场所委托经营权等全部纳入招标采购范围。实行集中委托执法,强化对中介机构在招标过程中行为的监管。加大标后监管力度,出台《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