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电梯费将并入物业费 不再按“人头”收

作者:彭淑芳
内容:12月1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房产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正在制定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新规定,今后新建住宅电梯费将并入物业费按面积收费,拟按照每月0.3-0.4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