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和县纪委监察局严把“事实证据关、程序合法关、手续完备关、处分定性关、处分执行关”,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据统计,该县实现案件审结率95%以上,申诉案件受理率10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受理率、回复率100%,案件合格率100%,处分执行率100%,申诉复查变更撤销率低,反复申诉率低的案件审理工作目标。
依据案情审,严把事实证据关。该县在案件审理和对申诉案件复审、复查时,认真把握案件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在审核案件时,注重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证据审核作为审理案件的第一要素,力求“恢复案件的本来面目”,反映案件客观真实。今年以来,审理案件37件,审核各类票据、书证材料800余份,翻阅党政会议记录50余本,重新取证6次,补充证据60余份,较好地把住了证据审核“关口”。
依据制度审,严把程序合法关。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该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基层纪委案件工作流程表》、《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申诉案件的实施意见》等10多种指导性案件审理文件,同时还完善规范了错案责任追究制、案件审理谈话制度、党纪案件申诉复查制度、案件质量检查评比制度等,有力地提高了该县纪委监察局和镇纪委的办案水平,推动了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依据案卷审,严把手续完备关。该县纪委监察部门重点审查案件初核、立案、审理、审批等各个环节主要材料构件,做到“主件不少,辅件充分”。
依据情节审,严把定性处分关。在案件审理实践中,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坚持“首诉必办,有错必究”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处理好每起案件,确保所审理的每起案件都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和县党纪处分31人,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依据结论审,严把处分执行关。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人员在执行处分决定时,对涉及违纪人员的职务、职级调整、工资、奖金福利、年终考核、处理结论等相关材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装入组织人事档案。每年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纪委监察局所办案件的处分决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开展“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转化思想、树立信心、改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