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系帮扶机制。建立县负责人联系制度及县直单位帮扶共建制度。在县委书记吴桂林、县长朱来友带领下,县四套班子全体负责人分别联系了20个示范村(含3个精品村)。县直局以上单位帮扶108个自然村,每个县直单位帮扶资金不少于1万元或项目支持。
二是奖补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地美好乡村建设给予奖励。县美好办、财政局联合制定《和县美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办法》,规范奖补范围、程序、标准、要求等。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全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000万元。
三是督查考核机制。实行常督查、月调度、季汇报、年考核工作推进制度。县领导定期调度,县督查局每半月一督查,县美好办每周一通报,以期快速推动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县委、县政府今年将美好乡村建设纳入各镇及县直各单位年度考核,综合分值8分。县美好办、县督查局细化了《和县美好乡村建设考核办法》,确保施工有标准,验收有尺度,考核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