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恶意拖欠 马鞍山市建管处屡出妙招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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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用工,谁管理,总承包企业负总责。”这是在马鞍山市建管处2012建筑领域“双清欠”工作总结暨2013“两节”清欠的工作部署动员会上,出现在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讲话稿中的一句话,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为建筑工人讨薪的力度和决心。

  2012年,为防止恶意拖欠的事件发生,该市建管处要求施工单位对建筑务工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专职劳资员制度,劳资员受公司委派,具体负责并督促劳务分包企业或班组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登记每名工人的身份信息,统一编号;建立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台账;为农民工制作胸牌,挂牌上岗;编制务工人员月工资报表,经项目部、劳务公司、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公示,监督财务人员将工资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做到月结月清。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管处建立了建筑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三级投诉受理网络,要求建筑业总承包单位必须专门设立农民工投诉举报电话,明确受理投诉人员,专门解决欠薪投诉问题。目前,已建立一级投诉受理窗口2个,二级投诉受理窗口15个,三级投诉受理窗口407个。

  为形成对建筑市场监管合力,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截至目前,该建管处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84起、涉及农民工人数610人、金额580万元,同比分别下降40%、48.9%和82.5%。

  随着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建筑领域“双清欠”工作,该市建管处要求相关管理人员采取“包案制”,及时报告清欠进展情况,对在建项目出现拖欠纠纷的,将启动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停止其工程报验、监督验收或不予办理竣工备案,以保证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务工人员工资。坚决遏制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讨薪事件,对施工现场劳务用工实施动态化、制度化管理,设置务工人员投诉受理窗口和电话,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负责接待、受理、处理拖欠纠纷,任何企业不得以被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