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何一枫一行来我县,就县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进行调研。市纪委副书记喻林红,县委副书记戴瑞,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荣正发等陪同调研。
调研中,省纪委调研组通过采取“听、看、问”等方式,就我县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和皖纪发﹝2012﹞12号文件精神及县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现状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详细了解,对我县纪检组织建设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些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何一枫指出,一要认真解决“专职不专干”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要科学设置纪检监察工作的考核目标、任务和方法,做到既要定量考核,又要定性考核,促进基层“办信”、“办案”实际工作能力。二要认真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待遇问题。三要认真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问题。就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流动快,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慢的特点,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采取短期培训和就地培训为主的方式,适当拓宽培训的路子,着实有效地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四要认真解决好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问题。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纪发﹝2011﹞26号和皖纪发﹝2012﹞12号文件精神,要做到把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组织协调管理起来,职数不能少,编制不能减,队伍力量不能弱,纪检监察工作要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