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当涂一服装厂老板被拘留十五天

作者:孙军
内容:

    临近年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虽然中央每年不断强调要确实保障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要让他们安心过年,社会也传递着诚信用工、让农民工兄弟安心回家的正能量。但是,还是有部分企业主枉顾法律,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即使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已经判决其应当履行付款义务,他们也置若罔闻,公然践踏法律尊严。

  1月8日,当涂县法院依法对拖欠工人工资的当涂县斯美雅服装厂业主汪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在法院的执行威慑力下,他才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答应履行付款义务。

  汪某在经营当涂县斯美雅服装厂期间,每月支付工人基本生活费用500元,其余工资均为拖欠,经营至2012年1月,共拖欠工人工资达41万余元。后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向劳动部门投诉,在当地镇政府的协调下,汪某支付了31名工人的工资17万元,并与工人达成和解协议。汪某在和解协议中保证,在2012年6月23日前付清拖欠工资24万元。但是,直至2012年11月份,汪某未履行付款义务。当涂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中心责令汪某立即支付所欠工资,并处以罚款,汪某在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仍未支付所欠工人人资。

  最后,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当涂县人民法院起诉该服装厂,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法院依法判决该厂支付工人工资,但是汪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汪某采取避而不见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2013年1月8日清晨,在当地镇政府的协助下,法院依法传唤斯美雅服装厂业主汪某,汪某仍不能履行给付义务,但同时,法院却查明他在拖欠工人工资期间清理了其他债务,因此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态度明显。当涂法院经研究决定对汪某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处罚。2013年1月15日,承办法官在拘留所再次传唤汪某,失去自由的汪某才追悔莫及,称已知道拖欠工人工资的严重性,保证在接受拘留措施后,立即想办法,尽一切能力支付拖欠的工资。据悉,汪某日前已经向法院提供了部分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将直接用作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