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马鞍山地税政策性减免税超2.5亿元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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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2月20日召开的市地税局2013年春训大会上获悉,面对马钢税收比重不足9 %的困难形势,2012年市地税局全年组织 各项税费收入总量达110 . 54亿元,增收17. 43亿元;同时服务发展举措更加有力发挥,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超过2 . 5亿元,进一步惠及纳税人。

  组织收入总量跨越新高。去年,市地税局保持了组织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实现了“一个新跨越,两个新提升”。即组织收入总量实现新跨越,全年组织税费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总量达110 . 54亿元,增收17. 43亿元。其中,组织地方税收入(含两税)69. 5亿元,增长10. 9 %;组织基金费收入41. 04亿元,增长4 . 5 %。“两个新提升”:一是地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新提升,达到32. 18%,比上年提高3 . 36个百分点。二是地税收入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新提升,达到5 . 79%,比上年提高0 . 85个百分点。

  服务发展作用更给力。去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为工薪阶层减负等相关政策,市地税部门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和调整营业税起征点、免收发票工本费等政策措施,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工薪阶层负担超过2 . 5亿元。落实社保费“五缓四降”政策,全年社保费减收8800万元,核实市区困难企业稳岗补贴近4000万元。积极落实营改增试点任务,2045户试点纳税人顺利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税制转换。

  纳税服务质量显著提升。深化“办税服务实践日”活动,累计受理涉税咨询1800余次。在全省率先创办“马鞍山市纳税人学校”,举办培训班15期、培训1600余人次。大力推广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面达100 %。全市2352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补税316万元。纳税服务“十个一”工程的经验做法,被国家税务总局简报专期宣传肯定。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今年,市地税部门继续优化办税流程,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依法征收、科学征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加强队伍建设,创建“重点税源个性化、一般税源规范化、零散税源社会化”的两税征管模式。深化部门协作,形成征管合力,加强信息管税。全面推进服务型地税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