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征迁拆迁拆违攻坚战

作者:efangadmin
内容: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备受全市人民的关注。3月15日下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征迁拆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正耀就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的决策部署等事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中共马鞍山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提出了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把马鞍山建设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城市的宏伟目标。今年,市人代会、政协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发展的重点任务作出具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今年市“两会”精神,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实现马鞍山更高更大更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强力推进全市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这是在科学分析我市当前发展形势,充分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基础上作出的战略性部署,是加快发展之策、缩小差距之需、顺应民心之举,在马鞍山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是加快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马鞍山市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受城市规模和体量的限制,土地资源紧张而导致发展空间受限的矛盾日愈突出。如何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科学整理、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空间的优质化,为城市发展、项目推进创造条件,是一项非常现实而又紧迫的任务。当前,我市拆迁难、拆迁慢,已成为制约项目落地建设最突出的瓶颈因素;城乡拆违更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如果不下大力气解决拆迁拆违这一顽症,实现马鞍山更高更大更快发展就无从谈起。可以说,没有征迁拆迁拆违工作的强力推进,就没有项目的快速建设,就没有全市经济的较快发展。

  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做大招商平台的有效手段。一个城市的竞争优势、发展优势越来越集中体现在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上。城市面貌、城市形象是招商引资重要的硬环境,城市品位、市民素质是招商引资重要的软环境。近些年,我们在拆迁拆违方面下了很大气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区大量城中村、危旧房还没有拆迁改造,违法建设、违章建筑还比较多。从外面看,是农村包围城市;从里面看,是城市包围农村。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市的城市形象,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影响了招商引资的成效。因此,我们必须从拆迁拆违入手,向脏、乱、差宣战,通过改造旧的、落后的、不适应发展的城市形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使更多的人愿意来马鞍山投资。

  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现实需要。城市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人口聚集和生产生活场所,它更代表着一个地区的总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提高我市的城市功能和品位,打造靓丽的山水诗都名片,首先就要拆迁拆违,不能破旧就谈不上立新,修修补补、小打小闹建不成现代化大城市。可以说,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抓不好,就没有开发建设的基础条件,就没有吸引战略投资者的重要筹码,就无法建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品位彰显的现代化大城市。

  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是改善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迫切愿望。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蓝天碧水、林阴绿地,更需要舒适的环境、清新的空气和便捷的交通。我们实施征迁拆迁拆违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人民群众享受现代化、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果,通过改善环境、改善居住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集中开展全市征迁拆迁拆违推进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定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前期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组织有关部门考察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科学谋划和安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作了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下达了2010年征迁拆迁拆违目标计划,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可谓决策慎重、运作严谨、目标明确、务求必胜。我们将集全民之智、举全市之力,坚决打赢征迁拆迁拆违这场攻坚战。

  记者: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有哪些主要原则?

  答:全市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整体联动,重点突破,有序推进,为加速构建“6653”现代产业体系,强力实施“1255”城市发展战略,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高质量、更大体量、更快速度发展,把马鞍山早日建设成为具有时代特色的现代化大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七个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的原则。征迁拆迁拆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征迁拆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密切配合、整体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政策,做到“一个政策执行、一把尺子衡量”,保持其连续性。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为推进征迁拆迁拆违工作,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将作出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市政府将发布通告。在推进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做到手续齐备、操作规范、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坚持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失之于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于违法者,一律依法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坚持维护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征迁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时、足额补偿到位。特别是对一些特殊困难群众,密切关注,及时做好安抚救助;同时,加强配合,及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出矛盾,落实维稳责任制。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慈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这次征迁拆迁拆违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整个征迁拆迁拆违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部门支持配合。

  五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征迁拆迁拆违实施过程中,要求党员干部走在前、带好头、作表率。有超建违建现象的,要主动自纠自拆,以积极的姿态给群众树立好的榜样,任何人不得利用权力或关系干扰征迁拆迁拆违工作。

  六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把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举报电话等重点内容,告之于民、公之于众,杜绝违规操作、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七是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做好城乡违法建设拆除后的绿化美化、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管理机制,强力推进安置房和廉租房建设,建立控违长效机制。

  记者: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有哪些目标任务?

  答:这次全市集中开展的征迁拆迁拆违推进工作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2006年城市综合整治活动成果,以查处城乡违法建设为重点,加大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力度,对现有的城乡违法建设,通过彻底调查清理,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依法推进,争取在年内达到在征农村土地征迁完毕、城市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城乡违法建设基本拆除的目标。同时,通过建章立制,建立拆违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城乡土地管理,为城市建设发展和改善提高居民生活居住条件提供用地保障。

  主要任务:一是农村土地征迁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强化征地拆迁工作责任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效率,使我市征地拆迁工作走上依法规范、有序的轨道,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项目征地拆迁任务。二是城市房屋拆迁严格执行《马鞍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0号),结合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在统一拆迁政策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制定项目拆迁工作计划,确定拆迁完成时间;按时完成危旧房改造、城市拆迁安置房和城市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任务;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城市房屋拆迁服务市场,发展一批城市房屋拆迁服务机构,为加快推进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做好服务,实现“市场参与、规范高效、监管有力、依法拆迁、文明拆迁”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目标。三是全面完成城乡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确保按节点完成拆除任务;其它待征区域内包括农村拆违工作,争取在年内全部完成拆除。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建设、土地等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坚决遏制城乡违法建设蔓延势头。

  记者:建立了哪些征迁拆迁拆违推进工作机制?

  答:为确保全市征迁拆迁拆违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发动、维稳救助、政策法规、监督检查、查处协调5个工作组。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全程参与、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促指导,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县区和慈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区域内征拆、拆迁、拆违工作责任主体,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安排精干力量专门从事此项工作。

  在整个征迁拆迁拆违工作中,全市各级城管执法、规划、国土、住建、公安、监察和司法机关将密切配合,加大对重大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部门单位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宣传部门统一负责征迁拆迁拆违工作的宣传发动,把握宣传导向、内容和节奏,加大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各级公安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强制拆除行动,保障推进工作秩序。市法制、司法、信访机构负责做好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市人社、民政、住建等部门负责做好特困群众的就业、生活、住房等保障工作。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加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

  记者:征迁拆迁拆违推进工作有哪些纪律和奖惩举措?

  答:为了打赢全市征迁拆迁拆违这场攻坚战,市出台专门的责任追究制度,以铁的纪律和刚性措施保障政令畅通,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尤其对下列行为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1.瞒报、拒报新增违法建设的,先停职,后处理;

  2.对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明显落后于时序进度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第三次调换工作岗位或免职;

  3.党员干部带头违建,且不带头自拆或利用职权包庇、干扰、阻碍查处违建的,先予免职,再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于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单位全年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一票否决,主要责任人员两年内不予提拔;

  6.对于征迁拆迁拆违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明显落后于时序进度要求的,领导小组作为重点督办项目,予以通报,并派人跟班督办。

  另外,为了防止违建现象反弹,对因监管、巡查不到位而出现新增违建的,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建立目标考核奖惩机制,将城乡拆违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我们还将制定《违法建设巡查查处工作奖励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奖励。市及各区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热线,对及时举报违法建设行为首报有功者,经核实无误,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