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住建厅对市县住房信息联网再发“限时令”,6月底前,各地二手房、商品房交易信息以及个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应全部纳入信息系统。
目前,我省部分城市已实现全市信息联网,但仍有部分城市进展缓慢,超出了原定的“最后期限”。
据了解,2011年,省住建厅曾发布《安徽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指出,我省将建立全省个人住房信息网络平台和全省个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并逐步实现与公安、民政、金融等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联网查询,实现信息共享。按照计划,2011年内,完成省、市两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互通;2012年4月底前,完成县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全面联网。
此次,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将城镇个人房屋登记和交易的信息数据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信息系统。二手房交易信息数据、商品房历史交易数据和个人住房信息基础数据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的,应在2013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信息系统,以充分发挥利用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房地产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等功能。各地要尽快实现市、县(市)信息系统联网,并以市为单位建立统一数据库,与省信息系统联网,以此实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系统联网。
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我省落实“国五条”的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