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从今年起开展“管理服务年”活动,并全面推行监督员制度。通过创新信息采集方式和处理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管理面,扩大监督城乡建设管理行为,提升城建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从而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及时反馈信息的快速反应机制,实现建设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目标。
目前,马鞍山市住建委已在市辖区内公开聘请义务监督员50名,并成立了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中心。监督中心与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合署办公,负责及时收集、分解、协调处理监督员发现的城建管理方面的问题,组织监督员对市住建委所属各单位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评估,并对监督员进行管理和服务。为切实落实好监督员制度,市住建委还专门制定了《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员管理办法》,就监督员的聘请、条件、职责、监督方式和流程及管理与考核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