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农业部门获悉,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为长江马鞍山段禁渔期。为此,我市对2013年长江马鞍山段渔政执法护渔行动作出全面部署。
据悉,按照我市现有行政区划,我市2013年长江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范围和主要职责。含山县、和县、当涂县、雨山区、花山区、博望区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渔政监督管理、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渔政执法护渔行动取得实效。
市农委负责长江渔政执法护渔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协调县区做好长江渔政执法护渔工作;公安部门配合市、县渔政部门做好长江渔政执法护渔的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妨碍执法行为;工商部门会同渔政部门做好辖区内市场、宾馆饭店的管理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宾馆、饭店进行检查,截断禁渔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销售渠道;民政部门会同渔政部门深入渔港、码头调查摸底渔民收入情况,做好渔民生活保障工作;财政部门做好渔政执法护渔经费的保障工作,保证长江渔政执法护渔工作的顺利进行;宣传部门会同禁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对我市长江渔政执法护渔动态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长江渔政执法护渔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