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新区积极做好农(居)民建房管控工作

作者:俞乐
内容:

  县滨河新区规划总面积约5.2平方公里,北至华阳西路,西南至旅游大道,东至南门方河,新区现有27个自然村(含流水月自然村), 4000多人口。自指挥部成立以来,新区范围内农(居)民建房申请较多,矛盾较为突出。有的确因原住房需要防雨、加固,申请按照原址、原结构、原面积的“三原”标准翻修住房;有的因子女达到婚嫁年龄分户新建楼房;有的考虑拆迁因素,寻找各种借口要求建房,以使自身的拆迁利益增加。
  4月19日,县滨河新区指挥部邀请县控违办、环峰镇等单位座谈新区范围内农居民新建、翻修、维修住房的管控工作。为共同做好该项工作,县滨河新区从分类管理、简化申报程序、明确申报材料等方面加强了与县控违办、环峰镇、村(社区)等单位的沟通协调。
  一是进行了分类管控。根据滨河新区开发建设实施步骤,对27个自然村农居民新建、翻修、翻修住房工作进行分类管控。
  第一类村庄:对于已列入2013年拆迁计划的双塘、李屋、谢墩、丁庄、塘头、河北晏、胡蒋、流水月8个村,一律停止翻修、新建。
  第二类村庄:对位于核心区3平方公里以内的计划列入下一批拆迁计划的白果树、张墩、任巷、五里岗、洪庄、蒋吴庄6个村严控翻修,停止分户新建楼房。
  第三类村庄:对位于新S226省道附近的小夏、前牛庄、后牛庄、菊庄、桐庄、李山嘴6个村,停止分户新建楼房,确实需要翻修的主住房,严格按照“三原”原则进行翻修。
  第四类村庄:对位于塔古路以东的塘桥、姜湾、姜坝、上庄、郑墩、看花、洪家旺7个村严控翻修,确实需要翻修的主住房,严格按照“三原”原则进行翻修。对于少数人均住房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可以根据申请由相关部门联合审批按照不超过人均40平方米的标准新建砖木结构的瓦房。
  二是简化了申报程序。以往农户维修、翻修、建房申请需要经环峰镇、村(社区)、滨河指挥部多方、逐级签署意见,有相互扯皮现象。经过协调,现在群众只需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村签署明确意见交由环峰镇控违中队,环峰镇控违中队定期召集村(社区)、指挥部联合去现场查看,现场给予审批,群众无需多方申请。对符合要求的,报县控违办调查核实后由县控违办召集联审会议统一研究确定,形成会议纪要,网上公示。
  三是明确了申请应提交的资料。申请人需要提供户籍证明,家庭总人口及人口结构;现有住房图片(无房户的需村、社区出具无房证明);危房的需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并由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修建、改建、加固的需注明建设内容、地址、面积、结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