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市环保部门和公安交警联合开展“黄标车”禁行集中整治行动。
据了解,为了控制高污染车辆通行,改善空气质量,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志管理新规。4月24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了印山路与红旗路路口,雨山大队交警正对违规驶入的黄标车进行现场处罚。记者看到,短短半小时内,市交警支队雨山大队交警就在此路口处罚了5名违规驶入的“黄标车”车主。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实行的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新规,是对经定期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达到国Ⅰ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从4月1日起,我市市区江东大道、九华路、红旗路和葛羊路围合区域,在早上7点到晚上7点之间,对黄标车、无标车实行限行。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在限行路段设置了限行标志。
市交警支队雨山大队副大队长方成介绍说,从4月1日起,“黄标车”违反规定行驶,驾驶人将受到扣3分、罚款20-200元的处罚。凡未申领或未张贴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将视同违章。
截至目前,我市已发放机动车环保绿色标志6万多张。环保及公安部门提醒有车一族,尽快办理绿标,以免面对罚款和扣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