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马鞍山市养犬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开展违规养犬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为2013年5月,分三个阶段实施: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12日),集中整治阶段(5月13日至5月24日),检查验收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
二、集中整治范围
重点对城区违规养犬进行集中整治。各县以治理犬只扰民、伤人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相关整治行动。三、集中整治内容
1.清理饲养禁养犬的行为;
2.捕捉收容流浪犬、走失犬、被遗弃犬、违规犬等;
3.劝导、敦促养犬户文明养犬、规范养犬;
4.查处危害市民人身安全、扰民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养犬行为;
5.整治规范犬只免疫市场和经营市场;
6.整治其他违规养犬行为。
希望各单位、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及时举报违规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建和谐文明家园。
举报电话:2422142、2239110
特此通告
马鞍山市养犬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