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企业“减负”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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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10减2缓”,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市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职能作用,对全市11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10减2缓”。“10减”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交通建设工程实验检测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10%、计量检定收费、人才中心摊位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在现行标准上降低20%、环评、能评、安评、雷评在现行标准上降幅不低于30%;“2缓”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暂缓征收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铁路护路联防费。目前,我市大部分收费单位“减负”工作已经及时落实。

  为确保缓征或减免的收费项目进一步落到实处,市物价局要求各收费单位要把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到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把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各收费单位要及时办理收费变更手续,并在收费场所实行收费公示,让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市物价局将结合收费年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查看各涉及单位减免收费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该停的必须立即停收,多收的费用必须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