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已纳入今年民生工程,我县将投入68万元专项补助资金,扶持农村开展文 艺演出、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等文化活动。
农村文化建设指的是:全县所有的行政村,以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网络设施为基础,做好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 兼顾添置文艺活动器材,丰富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对农家书屋进行维护管养,补充更新出版物、维持日常运行和开展读书活动,确保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每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公益电影。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每行政村每年组织6场体育活动。
自今年起,今后每个行政村每年都将获得1万元的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等方面。其中,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文艺演出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家书屋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电影放映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配套30%,市、县(区)配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