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幸福生活“路线图”

作者:鲁芳芳
内容:

  城乡义务兵优待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4500元提高到年人均8235元,连续4年举办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一件件实事,一个个数字,都反映了和县优抚对象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生活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偿金保障机制。2012年,该县对2011年冬季退役的192名士兵,县财政共发放一次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补偿金、农村退役士兵补助金共540万元,并连续4年成功举办了退役士兵推荐就业专场招聘会,仅2012年就组织230多名退役士兵参聘,110多人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80多人到有关单位就业,充分发挥了军地两用人才的作用。
     高标准优待义务兵。2012年,全县对服现役的义务兵在城乡优待一体化的基础上,城乡义务兵优待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4500元提高到年人均8235元,人均增加3735元,全县16名进藏兵,年人均优待标准达16470元,在其他义务兵优待标准基础上翻了一番。全县还对在乡复员军人和“三属”优待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800元提高到4118元,残疾军人和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年优待标准提高到2882元。2012年,全县共发放各类优抚抚恤经费2300多万元,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建立新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该县在全省率先实施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机制,并在全省介绍经验。仅2012年,全县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125万元、医疗救助经费44万元,惠及了全县3553名重点优抚对象,保障他们不会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同时,还为重点优抚对象代缴参保、参合经费40多万元。
     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近年来,全县开展向重点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2000多次,办好事、实事近万件,援赠款物达30多万元,让优抚对象生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更有荣誉感。(来源:马鞍山日报/汤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