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3年获省级殊荣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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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再次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这是我市从2010年开始连续3年获此殊荣。

  2012年,我市不断探索工作新思路,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就业环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接收高校毕业生5000余人,其中通过市场推荐实现就业2156人,省教育厅移交我市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99%。

  2012年,我市完善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先后制定出台《马鞍山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实施细则》、《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在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培训补贴、特定岗位补贴等,当年共落实兑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补贴1067万元。

  积极举办各类招聘服务,全年共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6场,挖掘毕业生就业岗位8500余个。举办高校毕业生公益性网上招聘会7场,参会单位950家,发布岗位近7000个,达成意向17500人次。同时,成功上线运行马鞍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网。

  鼓励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全年共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7950人次,为2800余名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新建马鞍山师专和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两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建设河海大学文天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超市,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荐等全方位、一体化创业服务。

  着力拓展促进就业渠道,2012年累计安排高校毕业生见习1014人,公开招募29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招聘193名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工作。

  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和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适应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值,教育广大高校毕业生把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结合起来,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理念,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求职本领和适应社会能力。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为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使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