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难以监管,房产中介 “热心”帮忙、交易双方乐此不疲……二手房交易中签订 “阴阳合同”已是公开的秘密,成为业内熟知的“潜规则”,被不少中介认为是“合理避税”。近日,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协助签订“阴阳合同”遭举报后,被房管部门处罚,让“阴阳合同”的话题再度成为热点话题。
“阴阳合同”为行业惯例
据了解,各地税务局、住建委等部门会根据当地房地产交易情况及评估价格,确定二手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当申报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时,按申报价格纳税,申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时,则按最低计税价纳税。
长期以来,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市场需求旺盛,交易方在专业二手房中介机构的帮助下签订“阴阳合同”,尽可能以较低价格网签、交税,成为业内通行的做法。尤其是在北京严格执行“国五条”细则中“购房所得20%缴个税”的情况下,签订 “阴阳合同”更让交易双方乐此不疲。在税负大多转嫁给买方的情况下,购房者因此能省“一大笔钱”。
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先后咨询过北京多家中介机构,“协助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避税”依然是这些中介的一项服务承诺。
“阴阳合同”为何一直很“安全”?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董正伟表示,随着一线城市房价高涨,阴、阳两份不同合同的成交价可能相差数百万元,纳税额也可能相差几十万元。想办法规避国家税费监管就可以少花钱,这让交易方及中介机构“铤而走险”。
逃脱国家税款,两份合同成交价相差如此之多,签订“阴阳合同”的做法难道真的没有风险吗?“从行业整体来看,签订‘阴阳合同’一直都很‘安全’。”一位资深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表示,“‘阴阳合同’很少遇到相关部门主动检查,如果这次不是有人举报,‘我爱我家’也不会受到处罚。”
“逃税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签订‘阴阳合同’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董正伟表示,一些客观原因让相关部门对已签订的“阴阳合同”很难追查。一是双方交易记录销毁了不好寻找;二是工作量太大,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难以操作,哪些部门来查、如何追查也难以明确。
“两份不同的合同肯定是违法的,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只要住建委不处罚,税务局收完钱,法院基本思路是只要通过网签,就认定交易有效。”
政策完善法规明确,消除怪象还需“标本兼治”
记者了解到,由于房价上涨,北京市2011年底上调了此前连续执行了5年的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当时上调最低计税价的原因,是由于最低计税价格和实际成交价格的差距很大,“阴阳合同”极为盛行。
专家指出,要完全杜绝“阴阳合同”,仅靠调高最低计税价是无法实现的,如果法规上能明确 “阴阳合同”非法或无效,增加违法成本,将有望抑制此类现象出现,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督审查力度。
因此,法院有时在审判时会将合同是否有效推给相关行政部门。赵江涛认为,法院作为最后一道关口,应全面衡量,切实履行职能,加大对“阴阳合同”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