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安全很重要 “四面楚歌”不能有

作者: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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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交易就有风险,房产交易也不例外,而在其中由于双方都是不确定因素的二手房交易就显的尤为突出。而要想在交易中做到交易安全就需要合理的交易规范和严谨的法律依据,在房产中的二手房交易安全中,要想确保交易的安全,就需要先知道交易的操作方式是否正确,不要造成在二手房交易后中四面楚歌的情况发生。

  产权关系需认清 有凭有据不为过

  二手房交易中,对于房子的权属法律关系必须清晰,交易双方应提供证据来证明所签订的交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合同者应具备相应的权利。如是否是产权所有者,是否还有共有人,共有人是否同意并委托代其行使权利。

  爱楼网提醒交易二手房交易双方,在签订房屋交易合同时,如果由于委托事项不明确,价格不透明,就会给交易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所以交易双方在签订交易合同时应由产权人或合法委托代理人来确定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并签订合同。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使交易价格更合理、透明和安全。由于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制为法定产权归属的,一旦该房屋发生纠纷或重大事件,如果产权人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没有过错,那么该产权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有人以收购名义买断房屋,待得到该房屋的法律文件原件和房屋后不办手续,而是冒充产权人或利用产权人的委托证明采取一房多卖、一房多租等手段进行诈骗活动。使真正的产权人蒙受巨大的损失。作为交易双方,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各自的法律文件证明应由各自保管好。尽量不要委托他人,本人实在不能亲自办理的,也应委托信任的人。

 

  付款方式需慎选 相互信任存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说到安全就不的不说其中的房款交付了,房款交付是二手房交易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房屋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它是以登记制来确认产权归属权。办理产权的更名手续在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买方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买方有绝对的支付房款能力和使房款按合同约定顺利到位,在买方还没有付清房款前就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就等于确定了买方对该房屋拥有的合法性,很容易在以后的交易中处于被动,造成纠纷或损失。

  而在二手房买卖双方交付房款的时间和过程往往是争论的焦点。买方认为,如果先付清房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发生问题后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房产手续和房屋,再追讨房款很麻烦。双方总是在相互信任上不能达成统一,希望找令双方都能信任的中间机构来进行房款交割。

  大部分交易者都选择了代理交易的中介机构,但是二手房交易双方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交易价格是否透明,经纪方是否暗中吃取差价;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安全;中介机构可信度的考察,是否存在着由于经营问题而面临倒闭或恶意欺骗卷款而逃。如今不少的黑中介吃差价的情况是屡见不鲜的。

  如果出现第三种状况,买方已付房款而卖方并没有收到房款后果可想而知。目前已出现一些较为安全的房款交付方式。一种是通过银行来担保、交付,一种是通过政府部门进行资金托管。

  房屋交割需详尽 合同明确很重要

  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是由动产和不动产组成。不动产一般是指房屋本身,但动产却很复杂,例如二手房中常见的家具、物品、设备、装修、装饰等,如果只是不动产交易,在房款交割时,你看到的房屋和你在交易前看到的状况应该没有太多差别,多数房屋交易的纠纷发生在动产方面。但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动产事项不明确,就会使使房屋交割不完整。所以在签订交易合同时应先了解交易的价款包括哪些,哪些是不动产,哪些是动产,动产是否单独转让,还要对整体的标的物在合同中有一个详细的描述。房屋交割的时间方式及物业等费用的结算都应在合同中明确。

  过户需及时 延期恐钱房两失

  在今年5月国家九部委出台了有关二手房交易个税规定后,二手房转让征税时间为5年,许多的二手房购房者为避税,看能否先到公证机关公证双方交易合同,不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等到5年后再去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爱楼网认为,如此二手房交易是有风险。因为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即使进行了公证,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房屋的产权仍属卖方。在此期间,若卖方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进行二次销售,房屋的产权就会发生变化,取得新产权的“第三人”的权利,是只公证不备案的“原买主”无法对抗的。见证、公证、交付等,均不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据,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只认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