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致皮肤过敏退货却无门 消协提醒电视购物陷阱多

作者:孙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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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电视购物逐渐成为被老百姓接受的一种新型购物方式。

  随着电视购物的快速发展,一些商家以电视购物广告形式对产品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为吸引消费者眼球,把产品介绍得天花乱坠,消费者买到假货或者遇到质量问题时,由于电视购物商家比较隐蔽,消费者难以实现维权。

化妆品致皮肤过敏退货却无门

  近日,马鞍山市民姜女士到雨山区消协反映,其在某电视台购物频道购买了一套某品牌化妆品,试用时没有任何过敏反应,但使用套装化妆品中的洗面奶洗脸时,脸上出现发红、发热、刺痒等症状。

  据姜女士介绍,出现这种症状后,她立即打电话给该电视台购物频道客服,要求退货。但对方说,想要退货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于是她到医院咨询,经医院诊断为使用化妆品造成的皮肤过敏,并且开出了诊断证明。有了诊断证明总该退货了吧,然而对方又以姜女士的皮肤为敏感性皮肤,容易过敏为由,不予退货。姜女士很是生气,凭什么电视购物就无法退货,自己白白损失了好几百元钱。

电视购物纠纷呈现增长势头

  据雨山区消协工作人员介绍,随着电视购物的普及,电视购物产生的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由于利用电视媒体的现身说法,电视购物往往夸大商品的质量和功能,利用虚构的市场人气来衬托商品的价格实惠,隐瞒生产厂家、经销商及商品真实信息,导致电视购物广告真假难辨,误导欺诈时有发生。另外,电视购物售后服务难、订购商品与商家送货不符,退货难问题也很常见。

  “去年,我们也曾经遇到过好几起电视购物维权纠纷。”雨山区消协工作人员举例道。去年,市民李先生通过电视台购物频道购买了一床品牌蚕丝被,电视广告宣传为100 %蚕丝优质被。但李先生使用时感觉不柔软,仔细查看才发现被子里面装有非蚕丝的填充物。李先生要求退货被拒。无奈之下,只好调换了别的商品。市民章女士通过辽宁电视购物频道购买了一款治疗牛皮癣膏药,据广告宣传该药物效果明显,使用一个月见效,半年根治。然而,章女士使用半年多了并没达到所谓的根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