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一男子棉被厂“吞云吐雾” 被拘留三天

作者:彭淑芳
内容:

  吸根烟就被拘留三天?你可别以为这是在开玩笑!近日,马鞍山市雨山警方在对辖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因为一名男子公然在禁烟场所吸烟,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徐宗田是年陡镇一棉被厂的送货工。置身于大量易燃材料车间,徐宗田对车间墙上张贴的禁烟标志和吸烟禁令视而不见,公然抽起烟来。正当徐宗田“吞云吐雾”在享受时,被辖区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检查组逮个现行。民警当场严厉批评并指出徐宗田的危险行为,毫无消防安全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雨山警方对徐宗田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标注有“禁止吸烟”字样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商场、加油站等属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千万不要为了“过把瘾”无视消防法规。 (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