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马土让2013-86号疏港大道东侧地块

作者:魏莹
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交付。

4、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出入口、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5、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7日8时至2013年9月5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5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7日8时至2013年9月5日17 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将在2013年 9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拍卖厅(建管大厦2层);挂牌时间2013年8月27日9时至2013年9月9日16时。

联系电话:     0555-5200191(谷女士)     0555-2373676(史先生、左女士)    

查询网址:     http://zbcg.mas.gov.cn/maszbw   http://www.mastdzx.org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