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马鞍山市和县司机王某因驾驶证被记124分被督促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中止驾驶资格。
据了解,7月初,和县公安交警部门在对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监管中发现,驾驶人王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驾驶皖QFC***轿车在安徽省和江苏省境内,连续实施超速、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共48起,2013年1月被和县公安交警部门督促限期接受处罚,王某以罚款5900元、驾驶证记124分的代价“埋单”48起违法行为。8月1日,一直“逍遥法外”的王某再次被督促参加交通安全教育。目前,王某正在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接受警示教育,七个工作日后将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考试,以期重获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