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马鞍山持续高温天气。劳动者有没有拿到高温津贴?8月12日,记者从马鞍山市劳动监察支队了解到,即日起,该市将对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进一步督查,拒不支付高温津贴的企业,将受到处罚。
记者了解到,即日起,该市劳动监察部门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支付以及中暑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督促企业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及时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等。
据了解,目前马鞍山执行的是我省2011年7月4日开始执行的高温津贴标准。按照这一标准,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这位负责人表示,对拒不支付高温津贴的企业,市劳动监察部门将立即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依法责令整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